

![]() | 名 稱:于開展2019年上半年杭州高新區(濱江)大學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申報的通知 瀏 覽 量:次 數 量:0 發布日期:2024/10/15 20:33:29 留言詢價: |
![]()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辦發〔2019〕41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區黨委(2017)16號文件精神,現組織開展區內大學生創業企業2019年上半年房租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申請條件 1、申請對象條件: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國(境)外籍大學生,取得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院校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高級工、技師培養階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 2、申請對象創辦企業條件:企業為初創企業,注冊地與經營地址必須一致。申請對象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無不良信用記錄,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企業處于正常經營狀態,具有納稅記錄,企業法定代表人依法在該企業繳納社會保險。 3、企業須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并在申請補貼前先在工商注冊登記系統里備案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或已在高新區(濱江)人社局辦理大學生創業備案手續。 4、每個法人只能申請一次,同一大學生創辦多家企業的,只能有1家企業享受房租補貼。 二、補貼標準 1、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必須在企業注冊三年內提出申請,每年申請一次,可連續申請享受3年房租補貼,按照房租實際繳費支出金額補貼。第一年最高補貼4萬元,第二、第三年每年最高補貼3萬元。 2、自申請之日起三年內,中途發生地址變更的,到變更后所在區申請;如果發生法人變更的,變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請條件,終止享受補貼政策;如果變更后仍符合申請條件,則享受原申請企業剩余年限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申請表》原件(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畢業證書(若法定代表人為在杭高校在校生的須提供在校生證明和在校孵化證明)、身份證明; 4、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租賃辦公場所的產權證復印件(入駐大學生創業園的,由大學生創業園統一開具證明); 5、房屋租金發票復印件(并注明具體租賃期限); 6、法人社保參保證明個人專用版(可不提供,由人社局統一數據獲取); 7、申請前一年的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和納稅記錄; 申報材料必須嚴格按上述順序用訂書機統一裝訂,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四、申報辦法 請各單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將上述材料裝訂后報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報送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泰安路200號濱江區行政服務中心H4窗口。聯系人:楊央,聯系電話:87702141。 入駐萬輪科技園的企業可將材料報送至園區招商部,聯系人:章鴻卿,聯系電話:86680588。 入駐三花.江虹國際創意園的企業可將材料報送至園區招商部,聯系人:單捷,聯系電話:88803181。 五、其他 根據杭委人辦(2019)4號精神,在2019年6月3日之后申請的按照本通知享受房租補貼政策,之前申請的按照杭政辦函(2017)122號文件標準執行
附件: 杭州高新區(濱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 |